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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科把好“四关”规范宅基地管理

时间:2017-05-16 13:30 来源: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编辑007 []


为做好宅基地审批工作,集体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好“四关”,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

一是把好“审查”关。对农民建房申请,一律进行严格审查。要求国土所会同村组干部到实地勘察,详细了解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审查是否符合农宅审批条件,具体选址是否符合规划等。

二是把好“规划”关。凡是农村村民建房,必须符合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先规划选址后审批建房。

三是把好“程序”关。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四是把好“监督”关。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国土所要做到“三到场”,即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核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目前,集体科已下达了部分乡镇宅基地计划指标,下步将按程序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进一步规范合理使用土地,使全县农村宅基地走上规范化管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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