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联动,落实国土行政执法共同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盘龙区人民政府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盘龙国土分局于2014年10月14日至11月27日三次就案件移送中申请强制执行不动产的受理规定、非诉案件的移送时限、催告时限、法律文书格式等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情况与盘龙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沟通和协调。通过此次执法联动,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夯实了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密切配合的基石,形成了合力,强化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置力度与效果,进一步完善了双方联合办案机制,提高了联动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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